4月1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聽取海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匯報時強調,要全面做好社會治理工作,扎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嚴厲打擊各類涉海違法犯罪活動。為積極貫徹落實總書記講話精神,5月13日,公司黨支部組織全體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在黨員活動室組織召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活動。活動由公司副總經理、黨支部書記石鴻主持,公司副總經理、黨支部副書記吳景新及全體黨員、入黨積極分子參加。
會上由石鴻同志領學,全體與會人員共同參與,原原本本通學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
會議指出,為鏟除有組織犯罪的經濟基礎,實現“打財斷血”,防止黑惡勢力死灰復燃,《反有組織犯罪法》對相關涉案人員財產的調查、追繳、沒收做出了明確規定。同時還規定了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被判處刑罰人員刑滿釋放后的個人財產及日常活動報告制度,以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有關人員開辦企業等加強監管。
會議要求,會后全體黨員干部和職工群眾要繼續深學細究《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全文內容,堅持專項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堅持專項治理與系統治理相結合,堅持專項行動與清風正紀相結合,把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與加強公司黨組織建設有機融合,懲防并舉、標本兼治,切實把各項落實到實處。
撰稿:彭敬奎 攝影:朱亞軍 審核:石 鴻